关于前所边防派出所办公综合楼及附属设施规划选址的通知
来源站点:区建设规划分局 索引号: JJ016-B0501-2008-0008 发布日期:2008-10-2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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椒建规选〔2008011

 

关于前所边防派出所办公综合楼及附属

设施规划选址的通知

 

台州市公安局椒江分局前所边防派出所:

你单位要求办理建设项目规划选址的申请收悉,经规划办公业务会议研究,原则同意该项目在前所街道新殿村选址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地块的规划设计要求

1、建设单位名称:台州市公安局椒江分局前所边防派出所

2、建设项目内容:办公综合楼及附属设施、训练场

3、用地情况

3.1 用地范围:南至规划路(规划宽度5m),西至规划路(规划宽度9m),东、北至现状用地边界线(详见附图)。

3.2 地块面积(以实测为准):4884m2

    其中,规划建设用地面积:4240m2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 代征道路用地面积:644m2

4、用地使用性质

4.1 使用性质:特殊用地(公共服务设施用地)。

5、用地使用强度(按规划建设用地面积计算)

5.1 容积率:≤0.76(下限须满足国土部门的相关要求)

5.2 建筑密度:≤25%

6、建筑设计要求

6.1 建筑规模(地上建筑面积):≤3222.0m2

6.2 建筑高度(自室外地平算起):≤17.0m

6.3 建筑后退距离:

地上建筑后退道路红线:后退西侧9规划路不少于10m,后退南侧5规划路不少于5m;后退北侧用地界线不少于5m,且不少于建筑物高度的0.5倍;后退东侧用地界线不少于5m

6.4  地下室不得超出建筑后退红线。

6.5 主出入口:西侧规划路。

6.6 建筑日照间距:≥11.15

6.7 停车泊位:机动车位按总建筑面积每100m2不少于1.0个配置;非机动车停车泊位:内部的每100m2不少于1.0个配置2.0,外来的每100m2不少于6个配置。

6.8 绿地率:30%(绿地建设应以植物造景为主,乔、灌木相结合,以乔木为主,植物种植面积不低于绿化用地面积的70%)。

7、城市环境和景观要求

7.1 总平面布局要合理、交通组织要科学、功能分区要明确。

7.2总平面布局要能反映与四邻地块的空间关系。

8、建筑风貌控制要求

8.1 建筑立面力求简洁大方,体现时代特色,建筑色彩与建筑形式要同周围地块建筑相协调。

9、其他

9.1根据市府办台政发[2005]113号文件要求实施“百分之一文化计划”,即按投资总额中提取1%用于公共文化设施建设,如城市雕塑、小品等。

二、规划方案要求进行整体设计,统一实施,并要有标识系统设计。

三、总平面需经我局审查同意后,方可进行扩初设计。

四、本通知自颁布之日起,有效期壹年,到期申请延期的,应在期满前30日内向原颁发机关提出申请。逾期未办理《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》、又未申请延期的或申请延期未获批准的,该通知自行失效。

附图:规划选址用地范围图

 

 

二○○八年十月二十三日

 

主题词:公用事业  规划  选址  通知

抄送:区发展和改革局,区国土资源分局,前所街道办事处。

台州市建设规划局椒江分局办公室     2008年10月23印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