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椒建规选〔2008〕011号
关于前所边防派出所办公综合楼及附属
设施规划选址的通知
台州市公安局椒江分局前所边防派出所:
你单位要求办理建设项目规划选址的申请收悉,经规划办公业务会议研究,原则同意该项目在前所街道新殿村选址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地块的规划设计要求
1、建设单位名称:台州市公安局椒江分局前所边防派出所
2、建设项目内容:办公综合楼及附属设施、训练场
3、用地情况
3.1 用地范围:南至规划路(规划宽度
3.2 地块面积(以实测为准):
其中,规划建设用地面积:
代征道路用地面积:
4、用地使用性质
4.1 使用性质:特殊用地(公共服务设施用地)。
5、用地使用强度(按规划建设用地面积计算)
5.1 容积率:≤0.76(下限须满足国土部门的相关要求)
5.2 建筑密度:≤25%。
6、建筑设计要求
6.1 建筑规模(地上建筑面积):≤
6.2 建筑高度(自室外地平算起):≤
6.3 建筑后退距离:
地上建筑后退道路红线:后退西侧
6.4 地下室不得超出建筑后退红线。
6.5 主出入口:西侧规划路。
6.6 建筑日照间距:≥1:1.15。
6.7 停车泊位:机动车位按总建筑面积每
6.8 绿地率:30%(绿地建设应以植物造景为主,乔、灌木相结合,以乔木为主,植物种植面积不低于绿化用地面积的70%)。
7、城市环境和景观要求
7.1 总平面布局要合理、交通组织要科学、功能分区要明确。
7.2总平面布局要能反映与四邻地块的空间关系。
8、建筑风貌控制要求
8.1 建筑立面力求简洁大方,体现时代特色,建筑色彩与建筑形式要同周围地块建筑相协调。
9、其他
9.1根据市府办台政发[2005]113号文件要求实施“百分之一文化计划”,即按投资总额中提取1%用于公共文化设施建设,如城市雕塑、小品等。
二、规划方案要求进行整体设计,统一实施,并要有标识系统设计。
三、总平面需经我局审查同意后,方可进行扩初设计。
四、本通知自颁布之日起,有效期壹年,到期申请延期的,应在期满前30日内向原颁发机关提出申请。逾期未办理《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》、又未申请延期的或申请延期未获批准的,该通知自行失效。
附图:规划选址用地范围图
二○○八年十月二十三日
主题词:公用事业 规划 选址 通知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