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椒江区民兵训练基地总平面的批复

来源站点:区建设规划分局 索引号: JJ016-B0501-2008-0004
发布日期:2008-08-28
椒建规〔2008〕169号
关于椒江区民兵训练基地总平面的批复
椒江区人民武装部:
你处《关于椒江区民兵训练基地总平面的请示》(椒武〔2008〕15号)文件已收悉。经研究,原则同意由浙江嘉华建筑设计研究有限公司设计的总平面方案,在下一步设计中,应注意下列事项:
1、建筑单体设计待施工图设计时进行。
2、建筑色彩、体量、形态、高度要与周边环境相协调。
3、按国家有关规定必须留足停车场用地和绿化用地,请你处据此批复,做好下一段的设计工作。
二○○八年八月二十七日
主题词:公用事业 规划 批复

